我市有三家企业获得回运资源专项资金支持
近日,经国家商务部及财政部审查批准,我市荣远渔业公司等三家企业获得国家资源回运无偿支持资金,总额为173万元,预计近期拨付到位。
为鼓励境外资源开发企业将其生产的矿产资源及林木、渔业资源运回国内,国家出台了对外经济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,对资源回运企业给予扶持。市外经贸局根据我市实际,筛选部分符合条件的远洋渔业企业进行申报,指导企业完备申报资料,并派出专门人员赴济南、北京跟踪汇报,最终荣远、华海、王岛等三家远洋渔业公司成功入围,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。